湖南理工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院发〔2016〕1号
新闻传播学院学术会议及培训出差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相关培训活动日趋增加,为加强本院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分类补贴、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差旅费开支办法》(校政发〔2014〕44号)及《湖南理工学院关于调整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校政通〔2016〕2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会议及培训出差的类别。
按照派出方式的不同,学术会议及培训出差主要分为两种:一类是学院委派式。由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统一安排相关教师参加会议或培训;二类是教师个人申请式。教师基于个人学术兴趣,携带会议或培训通知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报主管科研培训工作的分管领导备案。
二、学术会议及培训出差的补贴标准。
1、由学院委派参加的学术会议及相关培训,或者持相应学术会议论文参会的教师个人申请,按照学校教职工公务出差管理办法(校政发〔2014〕44号及校政通〔2016〕2号文件),勤俭参会,凭据报销。
2、无参会论文且无需交会议费的教师个人申请,包干补贴2000元/人·次,凭据报销。
3、无参会论文且但需交会议费的教师个人申请,包干补贴2600元/人·次,凭据报销。
4、参加6天(含6天)以内相关培训的教师个人申请,包干补贴250元/人·天,城市交通费凭据报销。
三、所有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相关培训活动且享受学院出差补贴的教师,需给全院教师或学生举行至少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四、加强出差审批管理,教师出差应严格执行《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差旅费开支办法》(校政发〔2014〕44号),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办理教学请假和调课手续。
五、本办法只适应国内学术会议及6天(含6天)以内的相关培训。国外学术会议实行一事一议,6天以上的相关培训报人事处申请师资培训专项资助。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务会负责解释。
湖南理工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2016年7月16日